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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以侵犯其生育权为由,起诉女方要求离婚,法院会因这个原因判决离婚吗?

邵阳离婚律师 文湘桂 联系电话:13207394545

结婚后,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避孕,导致多年没有孩子。男方以侵犯其生育权为由,起诉女方要求离婚。法院会因这个原因判决离婚吗?如果两个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,没有达到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,法院是不会单独以这个理由判决离婚的。以生育权被侵害为由,提出离婚的案件是很多的,当女性不愿意生育时,任何人都不应当强制其生育,更不能强迫或者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。关注文律师,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。